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文明办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2016]80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社局、文明办、团市(县)委、妇联,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中专部: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请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赛项设置
本届竞赛活动以“弘扬工匠精神,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设立5类9个赛项:征文演讲类(含征文与演讲2个赛项)、职业规划类(含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划、创新设计3个赛项)、摄影视频类(含摄影与视频2个赛项)和才艺展演类(含舞台类、非舞台类与艺术现场比赛3个赛项)。
三、参赛形式
本届竞赛继续采用学校初赛、省辖市(直管县、市)级复赛、全省决赛的形式进行。各中职学校都要组织学生、教师参加竞赛活动,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市级竞赛。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对本地学校推荐的参赛作品评选后,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全省竞赛。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推荐作品参加省级竞赛。每个省辖市推荐作品总数不超过200件,省属学校和省直管县(市)推荐作品总数不超过100件。参加全省竞赛的获奖作品,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四、组织领导
本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主办,省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承办。为加强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竞赛活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尹洪斌(省教育厅副厅长)
郑子健(省人社厅副厅长)
副主任:黄才华(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张荣瑞(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陈 勇(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王宏琳(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副处长)
张宇辉(省妇联宣传部部长)
谭玉辉(省成人教育教研室主任)
唐泽仓(河南教育报刊社社长)
委 员:史文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处长)
李 哲(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郭国侠(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樊安新(省轻工业学校校长)
钟 华(省人民广播电台副总监)
刘 肖(教育时报总编辑)
张 倩(省成人教育教研室副主任)
秘书长:王者香(省成人教育教研室主任助理)
竞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各单项竞赛评审组。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成人教育教研室。
五、相关要求
各中职学校要切实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将竞赛活动列入德育工作年度计划并给予经费保障。要广泛组织学生、教师参加“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把竞赛活动与和谐校园建设结合起来、与德育课程教学结合起来、与学校社团活动结合起来,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达到活动育人、过程育人效果,增强德育的针对性。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属学校、高等学校中专部要成立竞赛组织机构,安排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在竞赛的组织发动、数据统计、作品评选、证书印制和发放、报送材料等环节把好关,做好竞赛工作总结。
各地、各单位须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本单位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报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1.河南省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方案
2.河南省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学校、参赛项目统计表
3.河南省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文明办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妇联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