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课题组:
“十二五”期间,我校广大教师积极承担各级科研课题,深入开展研究,取得显著成绩。为全面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根据市教科所通知精神,决定对“十二五”期间立项的各级教科规划课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1——2015年期间在各级教科规划部门立项的教科规划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课题研究方案、计划、组织管理和过程管理、中期研究成果等。
2.课题档案建立情况。
包括立项文件(或通知书)、研究方案、课题管理手册(市级);
研究活动的记录:每次研究活动记录(时间、人员、内容、反馈等)、照片、音像材料、问卷调查、调查分析报告、测试记录、教育教学案例、课例、教育教学随笔、教育教学日志、学生个案分析等;
3.中期检查表及阶段性报告。
三、检查办法:
1.课题组自查:课题负责人收集整理各项研究资料,建立课题档案,并填写《中期检查表》及《中期研究报告》一式两份。
2.学校审查:各中心校和市直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所有立项课题的审查工作,并填写检查意见。
四、检查流程:
1.课题组汇报。重点介绍研究过程中的操作策略与方法、得失与反思及形成阶段成果的特色。要求结合实例讲解,如课件、课例、学生学习成果等,能反映出行动研究的循环过程。
2.评估组查阅资料;
3.评估组与课题组成员进行互动交流;
4.评估组对照《评估标准》讨论形成总体评价意见,确定检查等级(得分在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9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注意事项
1.各课题组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并于
2.填报内容严重失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证确认,将给予通报批评。
3.中期检查是课题管理的重要内容,课题组申请结题鉴定时必须提供课题《中期检查表》及《中期研究报告》,否则不予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