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特制定我校学生胸卡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佩戴的胸卡由学校政教处统一制作。
2.全体学生在校园内必须佩戴胸卡,胸卡一律佩戴于左胸前,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戴胸卡处理。(若进行较剧烈体育运动,可将胸卡临时取下)
3.学生出入校门和请假等必须佩戴胸卡。
4.对于无故不佩戴胸卡的学生,每人次扣除班级量化分2分。
5.学生干部对胸卡的佩戴进行不定期检查、登记、通报,并作为班级考评的一项指标。
6.胸卡是学生在校的身份证明,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亦不能使用他人胸卡。
7.胸卡如有损坏或丢失,需及时上报政教处进行补办。(初次办理费用由学校承担,补办费用由个人承担)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政教处。
济源市中等专业学校
2013年8月